化学品安全知识
2019-11-202.1化学品安全知识
(1)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需通过院系、安全保卫处等相关部门审批,由学校统一组织采购采购。
(2)麻醉和精神类药品购买, 需通过学校相关部门和政府所在院系、安全保卫处等相关部门审批。
(3)一般化学品应从具有化学品经营许可资质的公司购买。
(4)不得通过非法途径购买(获取)、私下转让危险化学品和麻醉类、精神类药品。
2.2化学品保存
一般原则
(1)所有化学品和配制试剂都应贴有明显标签,杜绝标签缺失、新旧标签共存、标签信息不全或不清等混乱现象。配制的试剂、反应产物等应有名称、浓度或纯度、责任人、日期等信息。
(2)存放化学品的场所必须整洁、通风、隔热、安全、远离热源和火源。
(3)实验室不得存放大桶试剂和大量试剂,严禁存放大量的易燃易爆品及强氧化剂;化学品应密封、分类、合理存放,切勿将不相容的、相互作用会发生剧烈反应的化学品混放。
(4)实验室需建立并及时更新化学品台帐,及时清理无名、废旧化学品。
危险品分类存放要求
(1)剧毒化学品、麻醉类和精神类药品需存放在不易移动的保险柜或带双锁的冰箱内,实行“双人领取、双人运输、双人使用、双人双锁保管”的五双制度,并切实做好相关记录。
(2)易爆品应与易燃品、氧化剂隔离存放,宜存于20℃以下,最好保存在防爆试剂柜、防爆冰箱或经过防爆改造的冰箱内。
(3)腐蚀品应放在防腐蚀试剂柜的下层;或下垫防腐蚀托盘,置于普通试剂柜的下层。
(4)还原剂、有机物等不能与氧化剂、硫酸、硝酸混放。
(5)强酸(尤其是硫酸)不能与强氧化剂的盐类(如:高锰酸钾、氯酸钾等)混放;遇酸可产生有害气体的盐类(如:**、硫化钠、亚硝酸钠、氯化钠、亚硫酸钠等)不能与酸混放。
(6)易产生有毒气体(烟雾)或难闻刺激气味的化学品应存放在配有通风吸收装置的试剂柜内。
(7)金属钠、钾等碱金属应贮存于煤油中;黄磷、汞应贮存于水中。
(8)易水解的药品(如:醋酸酐、乙酰氯、二氯亚砜等)不能与水溶液、酸、碱等混放。
(9)卤素(氟、氯、溴、碘)不能与氨、酸及有机物混放。
(10)氨不能与卤素、汞、次氯酸、酸等接触。
2.3化学品使用
(1)实验之前应先阅读使用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了解化学品特性,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严格按实验规程进行操作,在能够达到实验目的的前提下,尽量少用,或用危险性低的物质替代危险性高的物质。
(3)使用化学品时,禁止直接接触药品、品尝药品味道、把鼻子凑到容器口嗅闻药品的气味。
(4)严禁在开口容器或密闭体系中用明火加热有机溶剂,不得在烘箱内存放干燥易燃有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