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识安全知识
2019-11-201.1常用安全标识
1.2 实验室一般安全守则
1. 进入实验室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各类记录。
2. 保证实验室观察窗的可视性,门口需张贴安全信息牌,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3. 保持实验室整洁和地面干燥,及时清理废旧物品,保持消防通道通畅,便于开、关电源及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等的取用。
4. 实验中人员不得脱岗,进行危险实验时需有2人同时在场。
5. 进入实验室前应了解潜在的安全隐患,熟悉应急预案,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
6. 实验人员应根据需求选择合适的防护用品;使用前,应确认其使用范围、有效期及完好性等,熟悉其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
7. 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进食、使用燃烧型蚊香、睡觉等,禁止放置与实验无关的物品。不得在实验室内追逐、打闹。
8. 对于特殊岗位和特种设备,需经过相应的培训,持证上岗。
9. 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临时离开实验室,应随手锁门;最后离开实验室,应关闭水、电、气、关好门窗等。
10. 仪器设备不得开机过夜,如确有需要,必须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特别要注意空调、电脑、饮水机等也不得开机过夜。
11. 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实验室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
1.3 用电安全
1. 实验室电路容量、插座等应满足仪器设备的功率需求;大功率的用电设备需单独拉线。
2. 确认仪器设备状态完好后,方可接通电源。
3. 电器设施应有良好的散热环境,远离热源和可燃物品,确保电器设备接地、接零良好。
4. 不得擅自拆、改电气线路、修理电器设备;不得乱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闸刀开关、木质配电板和花线等。
5. 使用电器设备时,应保持手部干燥。当手、脚或身体沾湿或站在潮湿的地板上时,切勿启动电源开关、触摸通电的电器设施。
6. 对于长时间不间断使用的电器设施,需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7. 对于高电压、大电流的危险区域,应设立警示标识,不得擅自进入。
8. 存在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场所,应避免产生电火花或静电。
9.发生电器火灾时,首先要切断电源,尽快拉闸断电后再用水或灭火器灭火。在无法断电的情况下应使用干粉、二氧化碳等不导电灭火剂来扑灭火焰。
1.4 用水安全
(1) 了解实验楼自来水各级阀门的位置。
(2) 水龙头或水管漏水、下水道堵塞时,应及时联系修理、疏通。
(3) 水槽和排水渠道必须保持畅通。
(4) 杜绝自来水龙头打开而无人监管的现象。
(5) 定期检查冷却水装置的连接胶管接口和老化情况,及时更换,以防漏水。
需在无人状态下用水时,要做好预防措施及停水、漏水的应急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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