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弃物安全知识
2019-11-20废弃物收集处理知识
实验室危险废物分为废液、空瓶和化学污染物,具体收集规范如下:
1.废液
(1)废液一般分无机酸性废液、无机碱性废液、一般有机废液、重金属盐废液收集。
(2)废液应装入25L小口径方形废液桶,废液桶张贴危险废物标签,标签内容须填写完整,并标明主要成分。废液桶须拧紧内盖和外盖,桶面清洁,不变形,不滴漏,并留有六分之一左右的空间。桶内废液原则上不得少于总体积的二分之一。
(3)废液在倒进废液桶前要检测相容性,按危险废物标签指示分门别类倒入相应的废液桶中,禁止将不相容的废液混装在同一废液桶内,以防发生反应产生危害。每次倒入废液后须立即拧紧内盖和外盖。
2.空瓶
(1)实验室试剂瓶(含塑料瓶)须清空瓶内残留化学品,清洗后、盖紧内外盖,置于纸箱内,瓶内不得残留液体。箱上张贴危险废物标签,标签内容填写完整。
(2)玻璃瓶和塑料瓶分开存放,同种大小、规格的尽量统一存放。
3.化学污染物(包括沾染化学品的手套、纸巾、移液管、滴定管等)
(1)手套、口罩、滤纸、称量纸等软体废弃物单独置于纸箱内,箱上张贴危险废物标签,标签内容填写完整。
(2)枪头、针头等尖锐固体废弃物应单独置于纸箱内,箱上张贴危险废物标签,标签内容填写完整。
(3)碎玻璃、玻璃器皿(如试管、量筒、烧杯、烧瓶)等废弃容器应清洗后单独置于纸箱内,箱上张贴危险废物标签,标签内容填写完整。
(4)化学污染物相互接触有可能发生反应的须采取有效处理后,分开存放。
(5)化学污染物严禁与生活垃圾(如饮料瓶、快递盒、包装袋、泡沫、建筑垃圾等)、失效试剂、化学品、各类试剂粉末等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