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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0-02-05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经研究,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校教学安排,在正式开学以前,各学院(系)教学型实验室一律终止运行,任何教师和学生不得进入。

二、为减少实验室人员流动,除与疫情防控直接相关的研究外,各类科研型、教学科研型实验室原则上暂停使用。确需运行的实验室,需填报《中国人民大学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使用统计表》,由实验室所在学院(系)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实验室管理与教学条件保障处实验室管理科审批备案。

三、经批准可以使用的实验室,实验室负责人需严格遵守实验工作流程,执行有关实验设备、化学试剂、水电使用、废液和固体废弃物分类处理等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做好人员防护工作,尽可能减少人员接触,不得组织聚集性学术活动,杜绝校外人员参与实验。

四、实验室无论开放与否,如有实验设备仍需处于通电运行或待机状态,实验室负责人需通过远程监控系统随时跟踪。如不具备远程控制条件,必要时可向所在学院(系)负责人申请临时进入实验室作必要维护,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五、与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或具有发热及呼吸道感染症状仍然处于医学观察或隔离期间的、以及按照学校要求从外地返京返校仍需自我隔离的人员,在解除医学观察或安全隔离期结束前不得申请使用实验室或进入实验室。

六、各学院(系)要严格落实实验室主体责任,要对本学院(系)所负责的各类实验室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并做好废液和固体废弃物的回收中转储存工作。对于违反上述要求造成疫情蔓延或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实验室管理与教学条件保障处

2020年2月5日

                        ( 实验室管理科联系人: 马彦琪                  62516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