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假及春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9-01-21各学院(系):
根据学校放假安排,1月21日-2月15日为我校寒假(含春节),为确保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请各单位在精心安排、全面落实学校部署的各项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的各项工作,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运行和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放假前各院系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实验室、机房等场所全面安全检查,将配电柜、危险品仓库、放射源、计算机房和易爆、易燃、有毒气源、废液收集存放点等列为重点检查项目进行认真检查。对实验室进行彻底清扫,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消除火种。在检查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
二、督促检查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确保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三、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注意做好“防火、防水、防冻、防盗”等工作,防患于未然。
四、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与齐抓共管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高压容器、放射源与射线装置以及高温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排定实验室假期值班表,落实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职责,增强值班人员的责任意识,做好值班记录,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定期进行实验室安全巡查,真正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六、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化学试剂,要做到合理配置,物尽其用,对残留及未用完的化学药品必须妥善保管,废弃物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七、加强气体钢瓶的管理,实验室使用的各种气体钢瓶,应加保险圈并用钢瓶架或绳索固定,并远离火、电和其它热源,存放在阴凉和通风的地方。对于易燃、易爆气体应采取单独隔离存放措施,妥善保管。
八、寒假期间,不再使用的实验室,请各单位组织专人检查后,将仪器设备电源、水源及通风设施关闭;仍需使用的,要安排好实验室使用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对使用人员做好安全防范教育工作,在使用过程中要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和实验室安全记录。对于需连续通电运行的设备及装置,必须要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
特此通知!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