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三期)免招标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2019-02-26根据《关于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三期)的通知》(财办资〔2018〕38号)(见附件1)和教育部《关于按财政部要求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三期)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8〕537号)(见附件2),我校需采购“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三期)(以下简称三期系统)”。
申请人申请购置三期系统基于以下原因:
1、学校管理角度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三期)应用范围涉及财政部、中央部门及其下属行政事业单位。三期系统基于现有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主要包括增加了数据体检模块、辅助决策模块,完善资产折旧及摊销功能,增加了对存货、在建工程以及租借入资产的管理功能,完善了资产年报填报审核模块,优化了业务办理内容等。为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提升资产管理工作效率、加强数据质量,更好地满足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奠定了基础。
2、财政部统一要求
按照财政部通知文件统一要求,要求行政事业单位按时、保质地完成三期系统的升级,采购三期系统完成我校国有资产历史数据的校验、完善等数据治理工作。我校现有系统为久其公司开发的《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一期)。
为保证项目的技术一致性和现有相关系统的配套,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2月26日起至2019年3月5日止。
潜在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前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中国人民大学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科。
地址:中国人民大学崇德楼东楼812房间
联系人:杨老师
办公电话:010-62511204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