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实施流程
2020-03-26“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实施流程
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实施流程 ↓ |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实施项目的招投标及其它采购方式。 购置分类。 分类依据为: “中国人民大学设备购置项目清单 (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 其中含:序号、设备名称、设备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厂商、备注。 其中“设备型号”系指“技术指标”。 ↓ |
为招投标及其它采购方式提交“设备购置项目清单”到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 |
对于“设备购置项目清单”中用于招投标的技术指标,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审核是否具有倾向性。 对于用于非单一来源谈判的“设备购置项目清单”中的技术指标,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审核是否具有倾向性。 若具有倾向性,修改直至审核合格。 合格的,交付于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采纳,并写入招标文件,或其它方式采购协议。 ↓ |
对于要招投标的项目,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下发有关招标文件草案至相关项目具体负责人查看。 对于其它采购方式的项目,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下发有关采购协议草案至相关项目具体负责人查看。 查看重点为:技术指标是否有误?其它项是否齐全?是否要有补充?若技术指标有修改不得具有倾向性;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在以下关键部位会对供货商或集成商提出严格的要求: 1、质保期及质保期外的收费项,售后服务,终身服务; 2、关键设备需提供原厂厂家授权; 3、关键设备发生故障,维护维修时提供备机; 4、关于现场的,须重点注意的一些情况; 此时具体项目负责人在以上几个方面有更多要求,可以提出。 修改,定稿。 一般来说,对于质保期限,在订合同时要大于或等于招标文件的要求。 一般来说,对于质保期外的收费项,在订合同时要得到最大优惠。 此时要将最后的技术指标做好。 ↓ |
单独交付最后已确定技术指标的“设备购置项目清单”到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要有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两种。 对于纸质文档,项目具体负责人要签字、中心盖章。 招标文件确定,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开始招标工作。 项目具体负责人作为甲方代表,在开标时要作为专家出席开标工作会议。 同时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作为监标人。也要出席开标工作会议。 对于其它采购方式的项目,采购协议确定,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将按照有关流程开始采购工作。 ↓ |
招标工作结束(招标过程可能会反复,这里指最后结束)。 中标人获得中标通知书,持中标通知书准备签订合同。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同时,相关部门的项目具体负责人要在合同的货物清单部分签字、中心盖章。 项目正式按合同展开。 按合同规定,签订合同数日之内付第一笔款,此时不开发票。 办理第一笔款付款时,财务处需要中标通知书与合同及其它必要手续。 对于其它采购方式的项目,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与成功获得项目的公司签订合同。 同时,相关部门的项目具体负责人要在合同的货物清单部分签字、中心盖章。 项目正式按合同展开。 按合同规定,签订合同数日之内付第一笔款,此时不开发票。 办理第一笔款付款时,财务处需要合同及其它必要手续。 ↓ |
现场勘查及施工按设计流程开始实施,同时项目所在部门监管开始。 进货及现场验收,双方在货物验收接受清单上签字,货物到齐之日,按合同规定付第二笔款,此时不开发票。 继续施工,部门监管。 施工完毕,项目试运行,部门监管。 项目所在部门相关人员与中标公司或获得项目的公司洽谈,讨论项目最后情况。 若有整改,部门监管,直至整改完毕,同时不得延误工期;若无整改,下一步。 ↓ |
根据项目验收条目清单,开始关于项目的逐条验收。 不通过,整改,部门监管,直至整改完毕,同时不得耽误使用。 若无整改,得到项目验收报告,并由双方项目具体负责人签字,中心盖章。 项目验收完毕。 项目正式启用。 ↓ |
验收完毕,项目正式启用后,按合同规定付第三笔款。 此时,首先相关部门在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进行固定资产报增。 同时,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确认已完成项目验收,收到签字、中心盖章后的验收报告。 固定资产报增完毕,中标公示或获得项目的公司开全额发票。 财务处确定固定资产报增完毕,确定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收到项目具体负责人签字、中心盖章后的验收报告。 财务处向中标公示或获得项目的公司付第三笔款,同时收取相应的全额发票。 同时中标人或获得项目的公司向学校财务处抵押质保金。 质保金抵押证明由财务处出具,由中标人持有,不得丢失。 ↓ |
项目的余款由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统一处置,听候安排。 若有余款可以使用,只能用于原有项目的具体内容之上,不得新增使用方向。保证专款专用。 所有款项必须当年全部用完。 ↓ |
项目运行一段时间之后,相关审计部门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审计。 确保项目完成情况良好,并做到了专款专用。 项目负责人一定要注意,在整个过程中,要保证专款专用,要按时完成项目。 ↓ |
项目运行一年或数年之后,根据合同,全额返回中标公司或获得项目的公司的质保金。 届时,中标公司或获得项目的公司向学校财务处出示质保金抵押证明。 同时,相关部门要向财务处出具项目运行评价报告,项目具体负责人签字、中心盖章。 若有问题,中标公司或获得项目的公司要解决所出现的问题。 同时,财务处根据项目运行评价报告,返还质保金、或扣除一定份额的质保金额,也有可能全部扣除。 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等此时由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归档。 财务处归档合同、中标通知书、及其它与相关的财务文档。 相关部门可获取有关副本及复印件作为本部门的归档管理。 ↓ |
项目实施完毕。 |